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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商联合银行采购管理平台交流公告

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以下简称 “我行”)拟启动采购管理平台规划论证工作。为了更好的了解市场上成熟产品及其解决方案,高标准开展项目规划论证,我行将开展采购管理平台的调研工作。请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积极报名。

一、企业资质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报名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2.1.与报名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报名企业;

2.2.与报名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

报名企业应向我行如实披露与本报名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我行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报名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五年之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安全事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或显示查询结果网站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报名企业需为具有采购管理平台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的原厂商,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报名。

报名企业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及以上规模金融机构总行实施采购管理平台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标的页、主要条款页、双方签章页等主要内容】

二、报名企业需准备材料

1.企业资质要求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3.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4.交流材料:包括相关产品著作权及专利权、产品行业权威资质认证或所获奖项(若有则提供)、产品白皮书、资深产品经理/技术经理/售前架构个人简历、交流PPT、概要建设方案(包括产品架构、物理架构、网络架构、部署环境要求等)、满足项目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清单及其预报价表、拟定针对行内二级法人机制的采购管理平台解决方案等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后电子档发送至jggl@jsnx.net,邮件名称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全称+采购管理平台调研交流+联系方式。

三、交流内容

采购管理平台项目建设主要实现从采购立项至招标采购的全流程的线上化与数字化管理。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1)行内立项管理。根据行内立项相关管理办法,实现招标采购项目立项管理,包括公示前期信息、入围遴选、立项审批等等。

2)外网门户。外网门户是采购管理平台对外信息发布和沟通的主要渠道,通过与内部流程对接,实现调研交流公示、招标公示、采购结果等信息的自动发布,供应商通过外网门户进行注册入驻、项目报名、信息查看等,提高项目招标采购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

3)招标采购。主要实现招标采购相关内部流程管理、招标文件发布、开标评标事务组织、线上化评标、采购结果审批、供应商后评价管理等。

4)综合管理。包括供应商库管理、评委库管理、黑名单管理、线下流程材料的扫描件影像管理、统计分析与报表、培训、相关标准件模板管理等等。

相关流程支持个性化自定义,包括:根据行内相关管理办法自定义发布流程;支持相关用户、权限、角色的自定义;支持农商行个性化需求自定义;支持功能菜单项自定义等等。

具备成熟的产品原型。满足常见采购方式需求,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等;对于委托外部招标机构的采购渠道有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够对接行内费管系统、OA系统等,打通相关流程。

主要交流关注点如下:

1)产品的架构体系、设计要点和优势;

2)产品功能、扩展性、依赖资源的详细介绍;

3)产品技术底座的高可用、适配兼容性、稳定性、性能等非功能特性,以及与金融云适配情况;

4)对全栈信创的适配方案,包括鲲鹏服务器、麒麟操作系统等等;

5)成功案例的功能演示及相关落地产品介绍;

6)对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理解,以及相应的落地实施方案,包括相关场景与各业务系统的集成方案;

7)满足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具体产品清单和服务保障情况,后续全栈产品的交付、部署等相关落地方案。

8)满足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具体产品规划设计方案、网络部署架构图、二级法人行建设部署方案等相关落地解决方案的详细介绍。

9)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清单,及其具体预报价表,包括产品授权方式、实施周期、分项报价和人员投入的详细介绍。

四、交流方式

交流企业应准备相关平台建设的解决方案,并进行交流演示。交流企业需自行准备演示环境,进行产品实际应用演示。交流企业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专家、业务专家、项目经理等人员参与交流。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工作时间(09:00-17:00,公休日除外)。

交流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9日。为保障项目进度、提高交流效率,报名厂商务必在此时间范围内协调好相关人员和环境、准备好相关交流材料,报名后与我行沟通确认是否通过报名,然后协商具体产品交流演示时间。

五、其他

(一)本次仅限调研交流,不作为后续招采依据。后续是否采购和采购方式将视调研交流情况而定;

(二)参与交流企业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

(三)参与交流企业应保证提供的资料、案例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何计者

电话:15365129084

                                                                                   2025年4月16

附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信息登供应商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