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乐企数电发票平台建设调研交流公告
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拟启动乐企数电发票平台规划论证工作。为了更好的了解市场上成熟产品及其解决方案,高标准开展项目规划论证,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将开展乐企数电发票平台的调研交流。请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积极报名。
一、企业资质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报名企业需为具有乐企数电发票平台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的原厂商,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报名。
(三)报名企业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五年之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报名企业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及以上规模金融机构总行实施乐企数电发票平台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标的页、主要条款页、双方签章页等主要内容,缺少不予认可)。
二、报名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相关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三)2022年1月1日至今,成功实施乐企数电发票平台所有项目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标的页、主要条款页、双方签章页等主要内容);
(四)交流材料:包括相关产品著作权及专利权、产品行业权威资质认证或所获奖项(若有则提供)、产品白皮书、资深产品经理/技术经理/售前架构个人简历、交流PPT、概要建设方案(包括产品架构、物理架构、网络架构、部署环境要求等)、满足项目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清单及其预报价表、拟定针对行内二级法人机制的乐企数电发票平台解决方案等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以上材料电子档发至邮件jggl@jsnx.net。(邮件标题格式为:公司全称+乐企数电发票平台调研交流)
三、调研交流内容
乐企数电发票平台项目建设主要实现数电发票的全流程的线上化与数字化开具与管理。主要功能模块如下:
(1)支持开票项目税码匹配功能以及局端税码表自动同步功能;
(2)客户信息管理功能;
(3)开票额度管理功能;
(4)数电发票开具功能:含通过业务系统批量开具、手工预开、交易流水手工匹配,发票红冲;
(5)支持渠道端(例如企业网银)客户申请开具发票,通过业务系统提交开票,开票完成后自助下载功能;
(6)支持线下(例如网点)已开发票下载、查询功能;
(7)支持网内、网外农商行接入数电发票平台并使用系统的全部功能。
具备成熟的产品原型。满足常见采购方式需求,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等;对于委托外部招标机构的采购渠道有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够对接省联社税管系统、企业网银及网外农商行相关系统。
主要交流关注点如下:
(一)产品的架构体系、设计要点和优势;
(二)产品功能、扩展性、依赖资源的详细介绍;
(三)产品技术底座的高可用、适配兼容性、稳定性、性能等非功能特性,以及与金融云适配情况;
(四)对全栈信创的适配方案,包括鲲鹏服务器、麒麟操作系统等等;
(五)成功案例的功能演示及相关落地产品介绍;
(六)对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理解,以及相应的落地实施方案,包括相关场景与各业务系统的集成方案;
(七)满足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具体产品清单和服务保障情况,后续全栈产品的交付、部署等相关落地方案。
(八)满足本项目范围和要求的具体产品规划设计方案、网络部署架构图、二级法人行建设部署方案等相关落地解决方案的详细介绍。
(九)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清单,及其具体预报价表,包括产品授权方式、实施周期、分项报价和人员投入的详细介绍。
四、调研交流方式
交流企业应准备相关平台建设的解决方案,并进行交流演示。交流企业需自行准备演示环境,进行产品实际应用演示。交流企业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专家、业务专家、项目经理等人员参与交流。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6日,工作时间(09:00-17:00,公休日除外)。
交流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为保障项目进度、提高交流效率,报名厂商务必在此时间范围内协调好相关人员和环境、准备好相关交流材料,报名后与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沟通确认是否通过报名,然后协商具体产品交流演示时间。
五、其他
(一)本次仅限调研交流,不作为后续招采依据。后续是否采购和采购方式将视调研交流情况而定;
(二)参与交流企业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
(三)参与交流企业应保证提供的资料、案例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张明
电话:18915990716
2025年5月28日